若要实现特殊人群与残障人群无障碍舒适使用,需参照通用设计原则(Principles of Universal Design),兼顾更广泛人群。例如老人可能因年龄增长行动不便或需轮椅,住宅常需满足多代共同居住需求,如年轻人、儿童、婴儿、老人、残障人士及孕妇等。因篇幅与问题限制,以下内容侧重老人与残障人群的设计准则,但部分要点亦适用于普通室内设计。
Ron Mace 于 1988 年提出国际认可的通用设计定义:“通用设计是一种设计途径,旨在使产品与建筑元素在最大程度上适合所有人使用。”
通用设计原则(Principles of Universal Design)
1997 年,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州立大学通用设计中心提出七项原则:
- 原则一:等效使用——适用于不同能力人群,欢迎所有人使用。
- 原则二:灵活方便——贴合不同能力人群的偏好与需求。
- 原则三:简单易用——操作简单,不易因经验、知识、语言或注意力差异产生误操作。
- 原则四:信息简明——信息传达清晰,不受环境或感官能力限制。
- 原则五:容错安全——意外或不规范操作带来的风险与伤害降至最低。
- 原则六:省力舒适——可安全、舒适、高效使用,不易疲劳。
- 原则七:适用空间——提供合适尺寸的空间,便于接近、操作,不因体型、姿势或能力差异受限。
卧室布局与家具
- 如老人使用轮椅,需预留直径≥1500mm的空间以便转向。
- 床的一侧至少预留800mm宽度,便于照护行动不便者。
- 门开启方向在合页侧需预留≥500mm空间,方便轮椅开关门。
- 家具应靠墙有序摆放,避免视力不佳者碰撞。
- 沙发一侧预留≥800×1200mm空间供轮椅停放。
- 餐桌靠墙或居中摆放,避免与厨房动线交叉。
- 家具边角应圆润,避免尖锐突起。
- 桌深≤450mm,窗前避免放置超过200mm厚家具,防止探身摔倒。
- 晾衣杆安装高度≤1200mm。
厨房与储物
- 吊柜下沿高度建议调整至1200~1400mm,或使用下拉式配件。
- 轮椅使用者前方及侧面可触及范围应在常用家具尺寸内。
安全与动线
- 台阶踏步宽度≥240mm,落差≤170mm;踏面与踢面颜色应有区分。
- 台阶前缘收口≤15mm,避免绊脚;楼梯应设防滑措施。
- 楼梯扶手连续设置,入口设延长扶手;护栏高度≥1100mm。
- 马桶、浴缸、淋浴侧应安装扶手;淋浴区配备浴凳。
- 恒温热水系统,水温设定≤48℃±3℃。
- 常用插座建议安装高度1000mm,减少弯腰。
- 感应地脚灯用于夜间通道与卫生间,避免强光直射。
- 地面推荐防滑木地板,减少跌倒风险。
照明与细节
- 以柔和间接照明为主,可调光台灯更灵活。
- 床侧或床头柜安装红外+光线感应地脚灯,夜间自动点亮。
- 柜内安装LED感应灯条,打开即亮。
以上设计既服务老人与残障人士,也提升整体居住安全性与便利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