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验房时除了制作“验房记录表”,还需准备相关工具与自备小工具,以便检查开发商交付房屋是否存在细微问题。

【注意及时入住通知书】
这是收房的第一步,务必注意期限。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,购房者应合理安排时间。
- 接到通知书后,首先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。若逾期,应提出处理意见,并根据开发商回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。
- ★温馨提示★:
- 注意收房期限,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。
-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。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合同约定,可考虑按合同向开发商索赔。
- 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场,可书面委托亲友或律师代为收房,或与开发商协商另定时间并书面确认。
- 若在约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,开发商通常视为已实际交付,购房者需承担相应风险责任及费用。
【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】
需对照以下文件对楼盘进行考察:
- 《竣工验收录案表》 —— 最重要
- 该表由设计、监理、建设、施工四方合验后,在工程竣工15天内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- 只要该表报送备案,开发商就对楼盘终生负责。缺少任何一项备案,该楼即为“黑楼”,不能入住,购房者有权拒收。
- 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: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及保修范围、期限的承诺,需作为购房合同附件,具有同等效力。
- 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:说明房屋设计、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指标,如抗震指数、墙体结构等。
- 《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》
- 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
- 实测面积登记表
- ★温馨提示★:
-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,才说明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。收房前必须审查文件,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后续交接。
- 《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》最重要,收房时不仅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该表,还要仔细核对各分项是否齐全。
- 对文件既要验收其有无,也要查验其合法性。
- 若开发商拒不出示或文件不全,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其签署“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相关文件的责任确认函”。
- 可带走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和管线分布竣工图作为证据资料。
- 若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关文件,购房者有权拒收,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。
【对房屋进行检验】
原则:“先验后收”。即购房者必须先验收房屋(含文件),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。付清房款后,购房者已履行合同义务,开发商应交房。
- 检测房屋面积:
- 要求开发商出具《实测面积测绘报告》,与土地管理局下属测量单位测得的实测面积进行核对。
- 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%,可中止收房。
- 检验房屋质量:
- 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,包括房屋本身质量、景观绿化与小区配套设施标准、装修质量等。
- ★温馨提示★:
- 务必坚持“先验后收”原则。
- 若开发商拒绝先验房,可要求其签署“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”后中止办理手续。
- 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,防止被侵占。
- 发现问题,开发商应限期维修并签署书面文件,否则可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- 只要付清房款,开发商就应无条件交房,否则视为违约,需承担逾期交房责任。
-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视为现实标准,除非相关装修标准已在合同中明确。
【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】
- 验收无误:按实际情况填写《验房交接表》,无法确认的事项不记录或标注“暂不清楚”。
- 发现问题:如实记录在案,双方协商解决。属可整改内容的,应签订整改维修协议并约定复验时间(一般不超过30天)。
- 对需详细注明的问题,要明确不予收楼的原因,并要求开发商签字、盖章。
- ★温馨提示★:
- 验房后坚持的原则:发现问题无论大小,都应记录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。
- 物业公司的行为不代表开发商,不要就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。
- 验收时发现问题,务必要求开发商盖章确认并约定处理方案。
- 若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问题,要保留证据,证明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条件。
【收房相关费用解释】
商品房买卖应缴纳的税费包括:契税、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、买卖合同印花税、公共维修基金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、房屋所有权印花税、权证工本费。
- 契税:业主在办理产证时向国家缴纳,入住时无需向开发商缴纳。
- 公共维修基金: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修、更新、改造,税率为成交价的2%。注意:任何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代收,该基金应交给小区业主委员会。
- 面积测绘费:“谁委托,谁付费”。由于合同规定开发商有义务提供面积测量数据,因此该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。
- 一年物业管理费、物业服务费及水费保证金:普通小区收取一年以下物业费不违规。物业费实行明码标价,收费标准应在经营场所公示。
- 产权代办费:业主有权自行办理产证,开发商无权强制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