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外收入指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項目收入,許多朋友希望了解具體包含哪些內容。以下是主要項目說明。
營業外收入包含項目
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- 固定資產盤盈: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帳外固定資產,估計原值扣除估計折舊後的淨值。新準則下計入「以前年度損益」帳戶。
- 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:指出售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,扣除處置費用、資產账面价值與減值準備後的餘額。
- 罰款收入:因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法規而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,不含銀行罰息。
- 出售無形資產收益:指出售無形資產所得價款扣除相關稅費後,超出該資產帳面餘額與減值準備的部分。
- 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:主要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,導致企業無法支付的款項。
- 教育費附加返還款:企業自辦職工子弟學校,在繳納教育費附加後,由教育部門返還的學校經費補貼。
- 非貨幣性交易收益:非貨幣性交易中產生的收益(與關聯方交易除外)。
- 企業合並損益:合並對價低於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。
以上涵蓋了營業外收入的主要構成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