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觸瀝青而引起的中毒,不同類型的瀝青毒性差異明顯:煤焦油瀝青毒性最大,天然瀝青毒性最小。
暴露於瀝青粉塵或煙霧特別是日光照射下,4~5小時即可出現面部、頸部及四肢紅斑、瘙癢、燒灼感,嚴重者形成水腫、水泡甚至滲出液(尤以眼瞼為著);同時可能伴隨頭痛、眩暈、惡心嘔吐、咳嗽、胸痛、低熱及棕黑色尿。肝功能亦可出現一過性異常。
瀝青中毒臨床表現:
(一)皮膚損害
- 光毒性皮炎:界線明確的紅斑,多見於面、頸,嚴重時伴水疱、大疱或糜烂。
- 黑變病:對稱性褐色至褐黑色斑片,邊界模糊,常累及面、頸。
- 痤瘡:表現為黑頭粉刺、毛囊炎性丘疹,好發於直接接觸部位(面、手、前臂)及易被污染的大腿伸側和體干。
- 熱燒傷:由高溫液態瀝青導致,臨表與一般燒傷類似,但皮膚覆有黑色瀝青且與創面粘連,不易清除。
(二)眼、鼻、咽及全身症狀
- 眼部可出現急性結膜炎、點狀角膜炎;慢性接觸者可能發生翼狀胬肉。
- 鼻咽部感覺乾燥、灼熱。
- 吸入瀝青煙氣後可出現頭昏、頭痛、胸悅、乏力、噁心、咳嗽、心悸、耳鳴等。
(三)急性中毒
瀝青的光感作用取決於其含吖啶量:煤焦瀝青含吖啶、光感作用強;石油瀝青幾乎無吖啶,光感作用極小。在陽光照射下作業數小時,裸露皮膚沾染粉塵或煙霧,易誘發急性紅斑、皮膚炎及眼炎,甚至出現全身症狀如惡心、倦怠、體溫上升等。歷史案例如1951年上海卸運船艙時因高温、曝曬及防護缺失導致38人中毒,症見眼紀腫、面部及外露皮膚紅腫痛癢,重者虛脫。
(四)慢性中毒
長期少量接觸甚至初期無明顯症狀,隨時間推移可出現粉刺、黑痣、毛囊炎、脫屑、膿包,進而誘發角化症、乳頭瘤乃至上皮膚癌。皮膚瘤發病緩慢,易被忽視,提示預防的重要性。
急救處理:
- 立即將患者移離現場,避免日光直射。
- 裸露皮膚上濺到熔融瀝青,應立即用大量冷水沖洗。
- 出現中毒症狀者及時就醫,勿自行清除眼內瀝青顆粒。
對療建議:
- 光毒性皮炎:暫離工作,避免日光;滲出液用30%硼酸濕敷;丘疹、疱疹外用糖皮質激素霜或炉甘石洗劑;面部避免使用含氟激素。
- 黑變病:調離暴露工作;外用3%氫醌冷霜;補充維生素C、維生素A、維生素E及六味地黃丸。
- 痤瘡:每日肥皂、溫水清潔;外用5%過氧化苯甲酰霜、5%硫磺霜或0.05%維A酸霜。
- 熱燒傷:瀝青液態可用煤油浸濕纱布輕拭清潔,後按外科燒傷原則處理。
- 眼、鼻、咽及全身症狀:及時對症處理。
預防措施:
- 機械化操作:以機械化替代人力完成裝卸、搬運、使用與堆裝;例如改為直接冷卻成塊、履帶運輸及專用車直運,從根源減少接觸與蒸氣吸入。
- 通風與局部排煙:在加熱、熬炒、粉碎及混拌等環節加裝局部通風與抽氣裝置,特別是船舶貨艙等密閉空間,從而降低煙氣與粉塵濃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