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太祖努尔哈赤的“七大恨”
清太祖爱新觉罗·努尔哈赤是清王朝的奠基者,公元1559年出生于建州左卫苏克素护部赫图阿拉城。他的父亲为他取名“努尔哈赤”,满语意为“野野猪皮”。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,伴随有一件奇事:据说努尔哈赤的母亲显祖宣皇后在怀着他时,曾梦见一位健壮的汉子,将一个被野野猪皮包裹的婴儿放在她怀中。结果次日,努尔哈赤的母亲便生下了他。他的父亲听说这件奇事后,认为努尔哈赤的降生是长生天的旨意,因此给他取名“努尔哈赤”,并悉心教导,寄予厚望。
努尔哈赤或许正如他父亲所想的那般,确实有过人之处。他二十五岁时在祖居起兵,随后统一女真各部。在作战方面,他不仅勇猛无双,而且擅长谋略,多次打败明王朝的军队,后在关外建立后金,割据辽东,建元天命。迁都沈阳后更是迅速席卷辽东,攻下明朝在辽七十余城。虽然1626年在宁远城之役中败给明将袁崇焕,但并未阻挡他的步伐。同年四月,努尔哈赤又亲率大军征讨蒙古喀尔喀。真正的意外发生在他雄心勃勃,意图征服蒙古之时。亲征蒙古三月后,努尔哈赤身患毒疽,不治而亡。他的继任者,也就是他的第八子皇太极,继承了他的雄心壮志。清朝建立后,尊努尔哈赤为清太祖,谥曰“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”。
努尔哈赤誓师征明时说他这一生有“七大恨”,告天曰:
- 第一恨:“我之祖、父,未尝损明边一草寸也,明无端起衅边陲,害我祖、父,恨一也。”
我的父亲和祖父,没有损害明朝的一草一木,明朝却平白无故挑起边境争端,害死了我的父亲和祖父。
- 第二恨:“明虽起衅,我尚欲修好,设碑勒誓:‘凡满、汉人等,毋越疆圉,敢有越者,见即诛之,见而故纵,殃及纵者。’讵明复渝誓言,逞兵越界,卫助叶赫,恨二也。”
明朝虽然挑起争端,我仍想与之修好,并设碑发誓:“但凡满汉两族之人,不要超过自己的疆土。如果有越界者,一经发现立即诛杀;若见者放走,同样受罚。”可是明朝却违背誓言,派兵越界帮助叶赫部。
- 第三恨:“明人于清河以南、江岸以北,每岁窃窬疆场,肆其攘村,我遵誓行诛;明负前盟,责我擅杀,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、方吉纳,挏取十人,杀之边境,恨三也。”
明人越过边界侵扰我方村落,我依据誓言将其诛杀。可明朝却不遵守盟约,反指责我擅自杀人,并捉走了我的广宁使臣纲古里、方吉纳等十余人,在边境将他们杀害。
- 第四恨:“明越境以兵助叶赫,俾我已聘之女,改适蒙古,恨四也。”
明朝派兵越过边境帮助叶赫部,还擅自将我已聘娶的女子改嫁蒙古。
- 第五恨:“柴河、三岔、抚安三路,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,耕田艺谷,明不容刈获,遣兵驱逐,恨五也。”
柴河、三岔、抚安三路,是我部世代耕守的土地,明朝却派兵逼迫我们不许收割粮食,并驱赶我们离开。
- 第六恨:“边外叶赫,获罪于天,明乃偏信其言,特遣使臣,遗书诟詈,肆行陵侮,恨六也。”
叶赫部获罪于天,明朝却偏听偏信,派遣使者送来书信肆意辱骂,行为极其傲慢。
- 第七恨:“昔哈达助叶赫,二次来侵,我自报之,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,明又党之,挟我以还其国。已而哈达之人,数被叶赫侵掠。夫列国相征伐也,顺天心者胜而存,逆天意者败而亡。何能使死于兵者更生,得其人者更还乎?天建大国之君,即为天下共主,何独构怨于我国也?初扈伦诸国,合兵侵我,故天厌扈伦启衅,惟我是眷。今明助天谴之叶赫,抗天意,倒置是非,妄为剖断,恨七也。”
当初哈达帮助叶赫,两次来犯,我自会报复。上天既然将哈达之人赐予我,明朝却与之结党,强迫我归还哈达之地。后来哈达之人多次被叶赫侵掠。列国之间的征战,顺从天意者胜,逆天意者败。怎能使死者复生,将人归还叶赫呢?既然大国之君是天下共主,为何独独对我建州如此?现在联合诸部合力攻打我,明朝却帮助被上天厌弃的叶赫部,这是违抗天意、颠倒是非、乱下定论。
这“七大恨”,也许是努尔哈赤决心攻明的原因。但绝不是根本原因,努尔哈赤一早就有建功立业之心,否则也不会早早地到明朝边境处去考察。古代起兵,总要找点理由告诫苍天,以告知众人,我这样做名正言顺,是替天行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