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荷(electric charge)是物體或構成物體的質點所帶的具有正電或負電的粒子。帶正電的粒子稱為正電荷(符號為“+”),帶負電的粒子稱為負電荷(符號為“﹣”)。以下是電荷研究的重要歷史節點。
公元前600年左右,希臘哲學家泰勒斯(Thales,前640~前546)記錓,在摩擦貓毛與琥珀後,琥珀會吸引像羽毛一類的輕微物體。若摩擦時間夠久,甚至會出現火花。這是電荷現象的最早期記載。
1600年,英國人喬治·吉爾伯特(William Gilbert)發明靜電驗電器(versorium),這是一種可以偵測靜電電荷的裝置。當帶電物體接近金屬指針時,因靜電感應,指針會轉向帶電體。吉爾伯特在《論磁石》中指出琥珀並非唯一可產生靜電的物質,並創造了拉丁術語“electricus”(源自希臘文“ήλεκτρον”,琥珀),這一詞後演變為英文“electric”和“electricity”。
1660年,科學家奧托·馮·格裡克(Otto von Guericke)發明史上第一台靜電發電機。他將硫磺球固定在鐵軸上並旋轍它,與乾手摩擦後使硫磺球帶電,從而能夠吸引微小物質,為後續研究提供重要工具。
電荷量是物質、原子或電子所帶電的量,國際單位為庫侖(C)。常見的玻璃棒或橡膠棒摩擦後所帶電荷約為微庫侖級。帶電粒子間的相互作用力決於電荷量與距離,同號相斥、異號相吸。
1785年,法國物理學家查爾斯-奧古斯丁·庫侖(Charles-Augustin de Coulomb)發現並命名庫侖定律,指出真空中兩個靜止點電荷間的作用力與距離平方成反比,與電量乘積成正比。這一定律標誌著電學研究從定性進入定量階段,是電學史上重要的里程碑。
以上就是對電荷歷史的綜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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