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學恐怖事件或中毒事故可能造成大批量人員受傷,其中部分患者病情較重。現場及時、正確的急救對挽救患者生命、預防併發症及後遺症至關重要。
1. 迅速脫離現場
發生化學事故/中毒事件後,應立即將污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轉移至毒害源上風向的安全區域,以避免毒物進一步侵入。醫務人員要根據患者病情迅速分類並作出相應標記,優先救治危重傷員,同時加強對一般傷員的觀察與必要檢查,確保不誤過最佳救治時機。醫務人員在現場救治時,應根據實際情況佩戴適當的個體防護裝置,並嚴格按照區域劃分工作,不得進入污染區域。
2. 防止毒物繼續吸收
若皮膚被酸、鹼或易透皮吸收的化學物污染,應立即脫去受污染的衣物(包括貼身衣物)、鞋襪與手套,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,特別注意清潔毛發,禁用熱水。化學物入眼必須及時用大量清潔水或自來水充分沖洗,至少持續10-15分鐘。吸入中毒者應迅速移至空氣新鮮處,讓其安靜休息、保持呼吸道通暈,必要時給予吸氧。口服中毒者應盡早進行催吐,可用手法刺激咽後壁或口服吐根鹼糖漿催吐。
3. 心肺腦復蘇(CPR)
若患者從毒物現場救出後出現心搏或呼吸停止,應立即開展心肺復蘇。對意識喪失者,需密切監測瞳孔、呼吸、脈搏及血壓變化,及時清除口腔異物,發生抽搐時使用安定或苯巴比妥類止痙劑控制。
4. 特效解毒藥物的應用
對於有特效解毒藥的中毒,救治越早效果越好。例如:
- 氰化物中毒:立即吸入亞硝酸異戊酯,同時靜脈緩注3%亞硝酸鈉10-15ml,或肌注4-DMAP2ml,後續用50%硫代硫酸鈉20ml緩慢靜脈注射;
- 苯胺中毒:及早使用1%亞甲蘭(1~2mg/kg體重,稀釋後靜脈注射);
- 有機磷酸酯類中毒:及時應用阿托品和肟類解毒劑。
5. 後續處置原則
在等待轉運期間,醫務人員應盡快查清毒源、明確診斷。若病因暫時不明,則需根據臨床表現邊搶救邊調查。治療核心以維持心腦肺功能、保護重要臟器並配合對症支持治療為主。完成現場初步搶救後,應在醫護密切監護下將患者轉移至附近醫院進一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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