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轼(1037年1月8日-1101年8月24日),字子瞻,号东坡居士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画家与治水名人。其人生历经三次显达与贬谪的起伏,更显豁达坚韧。本文为您详细解析苏轼的三起三落。
1057年考中进士后,苏轼首任陕西凤翔府判官(从八品),任职近3年。随后入史馆(国家图书馆),后调任杭州通判(1071年),密州太守(1074年),徐州太守2年,以及湖州太守3个月。
1079年,因“乌台诗案”被拘审130天。宋神宗推行王安石变法,引发新旧党争。苏轼反对变法、站在旧党立场,被贬黄州。
1085年宋神宗驾崩,哲宗即位,太后摄政尽废新法,史称“元祐更化”。司马光被任宰相,苏轼青云直上:先任登州太守(到任5天即召回),晋升翰林学士知制诰。短短17个月,从戴罪之身的从八品升至正三品。
太后与司马光彻底否定王安石变法,苏轼坚持原则、反对全盘否定。因政见不合,主动请辞外放,出任杭州太守1年7个月。
1091年3月回朝,任吏部侍郎7个月;随后出任颍州、扬州太守,又任兵部尚书1个月、礼部尚书9个月。
1093年太后驾崩,18岁哲宗亲政,对元祐党人变本加厉。先贬定州太守,1月后被逐出京城;再贬至遥远的惠州,住2年6个月;最终更贬至儋州。这就是苏轼三起三落、跌宕起伏的一生。
以上就是关于苏轼三起三落的完整回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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