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先生在工作中長期接觸汞,導致慢性汞中毒,後將單位告上法院,索賠355萬餘元。
張先生指出,他自1983年7月入職北京一家技術研究院,由於工作性質,在工作中逐漸患上慢性汞中毒。後來胃腸功能喪失,為治療接受多次手術:5次剖腹手術,以及20多次鎖骨下置管等小手術。目前胃、小腸、大腸的大部分已被切除。
更糟糕的是,2002年因術中輸血感染丙型肝炎,後續發展為肝硬化。自2002年起,他幾乎常年住院,依赖特殊醫療與24小時持續輸液維持生命。去年8月被確診為職業病,今年1月被認定為工傷,3月又被鑒定為一級殘廢,完全依賴護理。
然而,自去年6月起,單位僅按每月1500元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,相較其平均工資,補貼顯然偏低,無法支撐後續治療費用。為此,他向單位提出醫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355萬餘元的賠償要求。
事實上,在提起訴訟前,張先生已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當時,被告單位否認少報工資基數,稱曾發放住房補貼及17萬元補助。
最終,仲裁委決定:醫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等人身損害賠償請求屬勞動仲裁範疇外,無法受理;但單位需補付殘疾補助金差額、工傷津貼差額及住院伙食補助等,合計10余萬元。張、單雙方均不滿仲裁結果,進而向法院提訴。法院將择日開庭審理。
Copyright © 生活百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