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硫化碳(CS₂)中毒的診斷主要依據長期職業接觸史、臨床症狀以及神經系統檢查結果。診斷標準分為慢性輕度中毒與慢性重度中毒兩類,具體如下:
1. 慢性輕度中毒
符合以下條件可診斷為慢性輕度中毒:
- 具備長期接觸超過國家允許濃度的二硫化碳職業史。
- 出現神經衰弱症狀:如頭暈、頭痛、失眠、多夢、乏力;植物神經失調表現,例如多汗、心動過速或過緩、血压波動超出正常範圍、心電圖顯示心律不齊。
- 多發性周圍神經病變:四肢末端檢查呈現範圍恆定的明確感覺減退,或肌電圖顯示兩條以上神經傳導速度減慢。
- 腦電圖呈中度異常。
- 視網膜微動脈瘤、出血點或片狀出血、滲出。
- 具有肯定的視功能(視力、視野)障礙,並可能伴隨角膜知覺消失及視網膜動靜脈硬化(見於動靜脈交叉壓迫徵象)。
診斷標準:具備第1項與第2項,並同時符合第3、4、5項中任意一項即可診斷。
2. 慢性重度中毒
符合以下條件可診斷為慢性重度中毒:
- 具有職業接觸史,並表現出輕度中毒的相關症狀。
- 中毒性中樞神經器質性損害:如腦電圖呈重度異常,或已可確診為中毒性精神病。
- 多發性周圍神經病變明顯加重,並伴隨運動障礙。
- 視神經萎縮,視功能(視力、視野)受到高度妨礙。
診斷標準:具備第1項,並同時符合第2、3、4項中任意一項即可診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