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胃術(洗胃法)是將特定成分的液體反覆灌入胃腔,混合並抽出胃內容物,以清除未吸收的毒物或為手術、檢查做準備。對於急性中毒(如吞服有機磷、鹼性物質、酒精等),它是關鍵的搶救措施。洗胃術主要分為催吐洗胃術與胃管洗胃術,以下重點介紹前兩種方法。
一、催吐洗胃術
嘔吐是人體排除胃內毒物的本能反應。對於服毒不久(2小時內)、意識清醒且具備嘔吐反射、並能配合的患者,若未吞食腐蝕性毒物、石油製品或處於上消化道出血狀態,可嘗試此法作為現場自救或互救措施。
適應證
- 意識清醒、具有嘔吐反射,且能合作配合
- 口服毒物時間在2小時以內
- 現場無胃管可用
禁忌證
- 意識障礙、抽搐未控制
- 拒絕飲水或不合作
- 服食腐蝕性毒物、石油製品
- 合併上消化道出血、食管或胃底靜脈曲張、主动脈瘤
- 孕婦及老年人
方法
- 向患者說明步驟,取得配合
- 患者取坐位,口服溫水或生理鹽水約400–700ml至胃部有飽腹感
- 使用包紗包裹的压舌板輕輕刺激咽後壁,引發反射性嘔吐,重複操作直至吐出液體澄清無味
注意事項
- 操作完畢後應立即送醫,必要時進行插胃管洗胃
- 嚴重嘔吐可能誘發消化道出血,需謹防誤吸
- 注意出入量大致平衡
二、胃管洗胃術
將胃管由鼻腔或口腔插入胃內,先吸出毒物,再灌入洗胃液並排出。對於口服毒物且無禁忌證者,建議盡早進行,時間窗以4–6小時為佳,即使超過6小時亦可酌情處理。
適應證
- 催吐法無效或患者意識不清、不能配合
- 需留取胃液樣本送檢毒物分析
- 口服毒物且無禁忌證
禁忌證
- 強酸、強鹼等高度腐蝕性物質中毒
- 上消化道出血、食管或胃底靜脈曲張、主動脈瘤
- 中毒引發抽搐未控制
- 乙醇中毒(易誤吸)
方法
- 準備漏斗式洗胃管、液體、檢查儀器
- 患者取坐位或半坐位,頭部稍低,胸前擺放防水布
- 消毒胃管,塗石蠟油後緩緩插入(成人長度約45–55cm)
- 確認胃管在胃內後,先抽吸毒物,再高舉漏斗注入洗胃液,利用虹吸反覆沖洗直至液體澄清
- 結束後可經胃管注入解毒劑、活性炭或瀉藥,並迅速拔出
常用洗胃液
- 溫水或生理鹽水(毒物不明時先用)
- 2–4%碳酸氫鈉(有機磷中毒,敵百蟲除外)
- 1:2000–1:5000高錳酸鉀(巴比妥類等,有機磷中的對硫磷禁用)
- 濃濟茶水(含鞣酸,可沉淀重金屬與生物鹼)
注意事項
- 動作迅速、輕柔,密切觀察生命體征
- 每次灌入量不超過500ml,保持出入平衡
- 呼吸心跳停止者先開展CPR,再處理呼吸道後行洗胃
- 中毒超過6小時可考慮血液透析等進一步治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