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机磷农药通常含有丙基或其他取代基,Y为氧或硫。本文系统介绍其临床表现及治疗要点。
急性中毒发病时间与毒物种类、剂量和侵入途径密切相关:经皮肤吸收者 2~6 天发病,口服者在 10 分钟至 2 小时内出现症状,一旦发生,病情迅速进展。
由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引起,类似毒蕈碱作用。表现为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多汗、流泪、流涕、流涎、腹泻、尿频、大小便失禁、心动过缓、瞳孔缩小;支气管痉挛、分泌物增多、咳嗽、气急,严重者出现肺水肿。
乙酰胆碱在神经肌肉接头处过度蓄积,导致面、眼睑、舌、四肢及全身肌束震颤,进而出现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。患者有胸闷、压迫感,随后肌力减退甚至瘫痪;呼吸肌麻痹致周围性呼吸衰竭。交感神经节受刺激释放儿茶酚胺,引起血管收缩、血压升高、心率加快和心律失常。
乙酰胆碱刺激中枢后出现头晕、头痛、乏力、共济失调、烦躁不安、谵妄、抽搐和昏迷。
乐果和马拉硫磷口服中毒经急救好转后,可在 5~7 天或 24~96 小时内突然再次昏迷,甚至发生肺水肿或猝死,可能与毒物重新吸收或解毒药过早停用有关。急性中毒缓解后 2~3 周,部分患者可出现迟发性神经病变,主要累及肢体远端,导致下肢瘫痪、肌肉萎缩,与胆碱酯酶抑制无关,可能由神经靶酯酶(NTE)老化所致。
中毒症状缓解后 2~96 天突发死亡的“中间综合征”,机制与胆碱酯酶长期抑制、影响神经—肌肉接头突触后功能有关。
敌敌畏、敌百虫、对硫磷、内吸磷接触皮肤可致过敏性皮炎、水疱、脱皮;药液入眼引起结膜充血和瞳孔缩小。
立即脱离现场,脱去污染衣物,用肥皂水清洗皮肤、毛发和指甲;口服者用清水、2%碳酸氢钠溶液(敌百虫忌用)或 1:5000 高锰酸钾溶液(对硫磷忌用)反复洗胃至澄清,再予硫酸钠导泻。眼部污染用 2%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尽早使用有机磷解毒药以挽救生命、缓解症状。
胆碱酯酶复活药:肟类化合物可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。常用药物包括解磷定(PAM-I)、氯磷定(PAM-Cl)、双复磷(DMO4)和双解磷(TMB4)。它们对内吸磷、对硫磷、甲胺磷、甲拌磷等中毒效果好;对敌百虫、敌敌畏效果差;对乐果和马拉硫磷效果不确定。复活药对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效,慢性抑制疗效不佳。
抗胆碱药阿托品:阻断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的作用,有效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及对抗呼吸中枢抑制,但对烟碱样症状和胆碱酯酶恢复无作用。用法:每 10~30 分钟或每日 1~2 次给药,直至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或出现“阿托品化”(瞳孔扩大、口干、皮肤干燥、颜面潮红、肺部啰音消失、心率加快)。如出现瞳孔扩大、意识模糊、狂躁、抽搐、尿潴留等,提示阿托品中毒,应立即停药。心动过速及高热者慎用。治疗中需密切观察并随时调整剂量。
联合用药:理想方案是胆碱酯酶复活药与阿托品联用。轻度中毒可单用复活药;两药合用时需减少阿托品剂量,以防阿托品中毒。
主要死因包括肺水肿、呼吸肌麻痹、呼吸中枢衰竭,以及休克、急性脑水肿、心肌损害和心跳骤停。治疗重点在于维持呼吸功能:保持气道通畅、给氧,必要时使用呼吸机。肺水肿用阿托品;休克用升压药;脑水肿用脱水剂和肾上腺皮质激素;按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。危重者可输血治疗。重度中毒患者症状缓解后应逐步减量停药,并至少观察 3~7 天,以防复发。
急性有机磷中毒病情进展迅速,临床表现多样,需根据中毒程度和靶症状选择特异性解毒药,并积极进行支持治疗与严密观察,以降低死亡率和减少并发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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