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家庭或現場有人突發急、危、重病,在向急救中心呼救的同時,目擊者應該做些什麼呢?
呼救時,應向急救中心講清如下幾點,並事先做好準備工作:
在救護車到來之前,應在事故現場對病人做必要的急救,並應認真、仔細地照料病人。
1. 把握黃金搶救時間
創傷急救的黃金時間是傷後1小時內,猝死急救的最關鍵時間是心跳呼吸停止後的4分鐘。對於上海這樣的大城市,救護車平均反應時間約10分鐘,已超過搶救猝死者的時間範圍。因此,在呼救的同時,家庭成員應立即開展現場急救,為救治爭取時間。
2. 初步檢查與正確處置
按急救常規,現場目擊者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:
保持正確體位,避免二次傷害:切勿隨便推動或搬運病人,以免加重病情。例如:
- 對腦外傷昏迷不醒者,家屬抱著病人的頭亂搖會造成顱腦損傷加重;
- 高空墜落傷者,摟頭抱腳地搬運會使已受損的頸、胸、腰椎斷裂,導致肢體癱瘓;
- 對骨折者,不經固定的搬運,不僅會使病人痛苦加重,還會使骨折端刺破血管和神經,引發出血增加和局部肢體萎縮。
如果病人的病情沒有危及生命,則家人應留在病人身邊,提供精神安慰和生活照顧,耐心等待救護車;
如果病人病情危重,特別是出現舌根下墜堵塞氣道、大量出血、骨折或心跳呼吸停止等情況,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:
待救護車到達後,應向救護人員詳細反映病人的病情(或傷情)和現場簡單的救治經過,以便急救的連續性和完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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