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導致的傷害主要包括減速傷(如緊急剎車或碰撞造成)、撞擊傷、碾挫傷、壓搾傷及跌撲傷,可能導致骨折、軟組織損傷、腦外傷或內臟器官損傷等。
發生車禍後,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,說明事故地點、受傷人數及當前傷情,並根據實際情況展開現場急救。
現場急救措施包括:
- 對心跳或呼吸停止者,立即施行心肺復蘇。
- 對喪失意識者,清理口鼻分泌物與異物,將其置于側臥位以防窒息。
- 對出血部位進行壓迫止血;對動脈出血,可使用指壓法暫時止血,或在傷肢近心端使用止血帶,標記時間並每隔20分鐘鬆解一次,避免組織缺血壞死。
- 使用現有材料固定骨折部位,防止二次損傷。
- 對開放性頭部或腹部傷害,若內臟或腦組織外露,應以乾淨碗蓋覆,再包扎;禁止飲食、水或止痛藥,盡快送醫。
- 如體內有物體刺入,不可隨意拔出,應保留刺入部分並用乾淨碗保護,送醫後由專業醫生處理。
- 出現胸壁浮動(連枷胸)時,用衣物或棉墊填塞並加壇包扎;無法處理時,可讓傷者向患側卧位以減少異常呼吸。
- 對開放性氣胸,立即讓傷者取半坐位,並使用膠帶密封傷口,轉為閉合性氣胸後送醫;如有條件,可由醫務人員進行穿刺排氣或建立胸腔引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