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生活,健康飲食是品質生活的基礎,居家妙招讓我們生活更加快樂
你的綠色生活
  1. 首頁
  2. 生活百科
  3. 居家裝飾
  4. 健康生活
  5. 風俗習慣
  6. 居家飲食
  7. 居家問答
您现在的位置: 生活百科網 >> 居家飲食 >  >> 食品安全

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教育:哪些情况消费者可索赔

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教育

导读:食品安全社会共治,消费者教育必不可少,它不仅可以使消费者拥有正确的食品知识,作出有利于健康的消费选择……

食品安全社会共治,消费者教育必不可少,它不仅可以使消费者拥有正确的食品知识,作出有利于健康的消费选择,而且还可以对生产者形成倒逼,推动市场提供消费者真正需要的安全、健康食品。

以往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现的反面案例说明,如果消费者能够对所购买食品的信息多一些了解,会有效降低安全隐患。比如,有些非法经营者为获得更好的卖相,通过非法添加、化学处理等方式改变食品颜色,如用硫酸铜浸泡的返青粽叶包粽子,用化学方法令绿豆糕呈深绿色等等。如果公众能通过相关教育方式获取信息,就会谨慎购买这些产品。需要注意的是,当今信息社会,消费者往往面临信息缺乏和信息过度的双重困境,如何在信息缺乏时获取信息、信息过度时筛选信息,是进行消费者教育时需要解决的。

消费者教育对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,但它是一项长期工作,效果很难在短期内显现,因此应该通过强化立法和实施,设定各种食品消费者教育项目,以及有效的项目绩效评估制度,从而让消费者教育制度对个人和社会发挥最好效果。在这一制度体系中,政府应该承担基础性和主导性责任,因为教育本身是公共产品,只有政府主导和激励,其他社会主体才会长期、积极参与;由政府来统筹安排不同种类的教育服务内容,才能使消费者教育发挥最大功能。

在移动互联时代,消费者教育资源的提供者还应充分考虑到信息获取和查找的便利性,通过设定专门针对消费者的入口,运用精细的分类、搜索引擎等多种方式以便消费者查找。此外,还应创造条件,让消费者教育有效进入校园,让消费者意识从一开始就伴随个人的成长,使其终身受益。


3.15维权,哪些情况消费者可索赔

消费者可索赔的情况

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,消费者可索赔

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。

《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:

  1. 销售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的商品;
  2.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当手段使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;
  3. 销售“处理品”、“残次品”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;
  4. 以虚假的清算价、甩卖价、最低价、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勾;
  5.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、商品标准、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;
  6. 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;
  7. 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;
  8.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;
  9. 利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;
  10.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;
  11.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;
  12. 以虚假的“有奖销售”、“还本销售”等方式销售商品的。

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,消费者可按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,索取赔偿的金额应按所购买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。

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,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,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,不能解决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Copyright © 生活百科網 All Rights Reserved